关于组织开展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3浏览次数: 1422
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福建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组〔2020〕34号)要求,学校拟开展组织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3名,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学术水平,被用人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学术带头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全国性学术团体及其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5.获得3名(含)以上同一学术领域院士书面推荐的人员;
6.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并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支持,或获得“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之一。
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参照闽科协组〔2020〕34号文件执行。
三、具体安排
(一)5月27日前,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经党政联席会议(部、处务会)研究产生拟推荐人选后,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二)拟推荐人选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后,人事处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研究。
(三)拟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科协。
四、推荐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函1份,须说明人选推荐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
2.《首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1份。
3.《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21份,其中原件5份、A4纸双面打印。如为院士推荐的,须同时报送《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4.相关证明材料(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具体见文件。
5.光盘2张,内容为推荐函(Word格式)、《首批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excel格式)、《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Word及PDF格式)和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单位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推荐材料”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要一致。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无合适人选。联系人:吴娟。联系电话:23535303、18144055207。电子邮箱:13459575@qq.com。地点:行政楼人事处A406室。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福建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组〔2020〕34号)
2.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推荐表
3.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遴选院士推荐表
4.福建省首批特级后备人才推荐一览表
人事处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