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开学考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30浏览次数: 20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职工于9月1日(周日)开学上班。为加强考勤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就教职工开学考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严格执行《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管理办法(试行)》(闽江夏人〔2019〕24号),做好开学考勤工作,及时督促教职工按时报到上班、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签到,并于9月1日上午11:30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教职工考勤情况汇总表》(附1)、《教职工报到签到表》(附2)报送至人事处407办公室。
2.教职工因病假、事假、产假和攻读学位、进修访学等不能按时报到的,需由单位汇总并说明情况。教职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在请假之日起3日内补办,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应及时委托他人代办。因各种原因请假时限到期还未销假的教职工,请在开学一周内履行销假手续,确保良好工作秩序。
3.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教职工,请各单位务必与本人或家属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并于9月1日前将实际情况及单位意见随汇总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漏报、不瞒报。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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