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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1浏览次数: 11

各学院(部)、各部门、馆、中心: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江夏人〔2020〕21号文件,拟开展2024年度教师、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3个系列职称申报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闽江夏人〔2020〕21号文件的我校职称评聘文件规定的人员。

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

三、申报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评审材料包括以下表格见附件

1.《申报表》《简明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2.申报职称评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3.申报学术成果申报总表(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4.与申报材料对应的业绩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其中论文期刊、检索报告、著作、项目等须提交原件,各类证书、获奖证明等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明“系原件复印”),年度考核结果在人事处已有数据不必提交;

5.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外审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汇总;

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电子版送审材料,按“高级职称代表作”文件夹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材料要求》提交。如沿用去年送审结论的不必再提交送审材料。

(二)所在单位初审和申报材料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情况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7月3日前所在单位汇总评审材料报送人事处。评审材料包括:

1.申报《申报表》《简明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所在单位《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3.申报人《申报职称评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4.申报学术成果申报总表(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电子版1份;

5.申报与申报材料对应业绩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

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外审汇总表》电子版1份;

7.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送审材料电子版1份。

(三)相关业务部门审核。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9月20日前别对申报人提交的有关基本资格条件、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等评审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所有署名单位为本校的科研业绩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参评高级职称的申报人代表作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注“代表作”。

(二)填报的各类成果业绩均应符合拟申报的相应职称规定条件(包括排名、级别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不填报。

(三)申报业绩涉及到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部门的,由上述3个部门集中审核。除上述3个部门外的业绩审核,请申报人或学院为单位联系对口部门审核业绩。

(四)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好相关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请各位申报人认真准备评审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五)请申报人和各单位负责职称申报工作的经办人加入“江夏2024职称”QQ群,群号为:976082673,进群后即修改群名片“所在单位+姓名”。

五、申报说明会

为方便申报人填写材料,定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图书馆一楼南报告厅召开职称申报说明会,届时欢迎今年申报职称的老师们参加。

联系人詹友学联系电话:23531905,综合楼A405室,邮箱43351912@qq.com

 

人事处     

2024年6月21日

2024年职称申报通知和各类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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