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馆、中心:
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请申报人认真准备评审材料,并在7月3日前完成申报。所填报的各类业绩均应符合申报职称系列的相应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业绩不填报。
为保证职称评审后续相关工作按时进行,因特殊原因7月3日之后个别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需要补充的截至9月20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24年6月24日